一、学生证是本校在籍学生的重要证件,限于本人使用,不得涂改、伪造。
二、学生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。
三、学生证内容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按规定填写。学生寒暑期回家(或探亲)可凭贴有“火车票学生优惠卡”的学生证购买半价硬座火车票(每学年只能享受四次优惠)。家在天津市外的学生,可选定离家最近的火车站点作为乘车区间。家庭地址变动者,须持当地派出所或父母单位的证明,由本人提出申请,到学生工作处更改乘车区间。父母分住两地的学生,可选定其中一处地址作为乘车区间。
四、新学期开学,学生应在规定日期内持学生证到所在院(系)报到注册。未注册的学生证视为无效证件。
五、学生证应妥善保管,谨防遗失被他人冒用,遗失学生证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六、学生补办(换发)学生证时间为每学期的第一周,以院(系)为单位集中办理。补办或换发学生证,收取工本费。
班长补办同学学生证时需收齐以下材料:
一寸彩色照片一张,按学生证格式上交个人信息,学生证工本费20元,火车票学生优惠卡7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