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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 - 合作学院留学生管理规定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8-11-1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    一、行为规范    

        1.  勤奋学习,努力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。

       2.  遵守中国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。

       3.  同学之间、师生之间应该相互尊重,相互学习。

       4.  锻炼身体,讲究卫生,保持健康体魄。

       5.  爱护公物,遵守社会公德。

       6.  维护和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。

    二、报到、注册须知

    1.新生持《入学通知书》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来我校报到。不能按期报到者,应提前向学校说明原因,经批准后,方可适当延长报到期限。未经请假,逾期一个月不报到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    2.交相关文件,填写《来华学生登记表》。

    3.安排住宿。

    4.交纳相关费用。

    5.注册并发学生证。

    6.每学期开学,在校留学生要按时返校办理注册手续,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,须履行请假手续,否则以旷课计。未经请假逾期不注册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
    7.留学生入学后,FIU项目负责开展学生与中国学生“一对一”交流活动。

    8.入学第一周学习国家、天津市有关法律、法规,接受天津商学院相应规定的学习教育。

    三、教学管理要求和纪律要求

1.课堂纪律与考勤

   (1)    留学生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,按时上课,认真听讲。必修课实行考勤制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和旷课。

   (2)    要衣着整洁,不得穿拖鞋上课。

   (3)    课中不得随便进出教室、饮、食和吸烟。

   (4)    因病、因事不能上课者,应及时到所在的教学单位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。并报告任课老师。凡未请假而缺课者,均以旷课计。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非节假日期间个人不得请假旅游。

   (5)    留学生享受我国的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。留学生本国的重大节日不放假,特殊情况可根据学生申请,准假1~3天。寒暑假不得超假。

2.成绩考核

   (1)    留学生的成绩最终由任课教师评定。

   (2)    留学生考试应按考试要求,遵守考场纪律,如果有抄袭和作弊行为,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。

   (3)    留学生缺课时数达到总课时的1/3,不得参加期末考试。

   (4)    留学生成绩单由任课教师填写、签字。

   (5)    留学生成绩单由TUC-FIU项目办公室保管并提供给学生成绩证明。

3.纪律要求

       纪律惩罚

       1)对无视学校纪律,经常旷课或无故迟到、早退,破坏公共财产,打架斗殴或其他不良行为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、勒令退学、直至开除学籍处分。

       2)淘汰警告

        A、因考试作弊或因其他违纪行为受警告以上(含警告)处分者;

        B、连续两次受淘汰警告者,通知家长劝其退学;

    四、生活管理制度

  1.住宿

  学生宿舍是学生活休息的场所,也是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课堂。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,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有利于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。

(1)    在我院注册的留学生,由我院统一安排住宿,离校时如有物品损坏,必须按原价赔偿。

(2)    按学院的安排住宿,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法律、法规和我院校规的活动。留学生不得私自调换、转让、转租和留宿他人。

(3)    学生宿舍楼实行门卫制,昼夜值班。晚22:30至次日凌晨6:00关闭公寓楼大门。学生须在关闭楼门前回到学生宿舍,确有原因不能在关闭楼门前回到宿舍的学生须在《学生晚归登记表》上逐项登记。值班员认真校对姓名,必要时有权让晚归学生出示证件。

  无正当理由晚归的向院系通报,年度内三次晚归的给予校纪处分。

(4)    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、物,及时锁闭门窗。

(5)    维护宿舍楼内良好的生活秩序,宿舍内严禁赌博,严禁打麻将、酗酒、摔瓶子,禁止吸烟,不准跳舞、溜旱冰和打各类球,违者给予警告直至纪律处分。

(6)    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和剧毒物品。

(7)    严禁观看、传播黄色音像资料,违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。

  2.会客

(1)    来访客人一律出示可证明身份的证件(护照、身份证、学生或工作证),经验证登记后,方可会客。如有需要应将证件留在服务台,在会客结束后才可以取回证件。

(2)    无证件或不出示证件者不得进入学生的宿舍。

(3)    来访的客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留学生宿舍留宿。

(4)    值班人员在22:15通知滞留来访人员离宿。如无特殊情况,留学生应在22:30前返回宿舍。

(5)    凡违反以上规定者,有关部门将提出口头警告直至取消住宿资格。

    五、借阅图书有关规定

  1.留学生办理图书借阅证,须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押金(50元)。

  2.留学生凭我院图书馆借阅证借书,并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借阅书籍。

  3.留学生离校前,要办理图书清还手续,方可离校。

    七、安全提示

  1.保管好个人的财产及证件,大宗钱款请就近存入银行。

  2.不得在宿舍楼内焚烧任何物品,吸烟后要将烟头熄灭。不得在楼内燃放爆竹等。

  3.不得私自变动室内的供电线路。

  4.宿舍内的电源、保险出现故障,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由维修人员修理。

  5.因实习、旅游或其他原因外出时,要切断室内所有的电源。

  6.谨慎交友,待客必送,外出锁好门,不私自把房间钥匙转借给他人,谨防失盗。

  7.个人购买自行车要办理相关手续,存放自行车要加锁,以防止丢失。

  8.凡违反有关规定,酿成火灾及其他事故的责任人,须赔偿一切损失。重大事故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   八、留学生申请外出旅游的暂行规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对留学生申请外出旅游问题暂作如下规定:

   1.来我校留学的留学生,本人决定外出旅游,首先向我院领导提出申请,并在得到有关主管领导的批准的情况下,方可外出旅游。

   2.留学生临时回国,到第三国及香港、澳门地区旅游,应于两周前提出申请,学校批准后,提前五天办理出入境手续。

   3.外出旅游只能在节假日期间进行,正常教学期间不得外出旅游。

    4.已被批准外出旅游的学生,学校将按我院的规章制度记录好该学生的外出状况,并做好和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沟通工作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5.办理外出旅游手续,需向所在院办领取并填写《天津商业大学留学生外出申请审批表》,并交有关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定。

    九、留学生离校须知

  1.留学生离校(包括转学、退学、结业、毕业、因病事假提前离校),应持“离校通知单”到TUC-FIU项目办公室、图书馆、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服务台办理以下手续:

(1)    领取成绩单。

(2)    清还借书、交还借阅证,退押金。

(3)    清点交还宿舍的家具及卧具。

  2.修业期满的留学生,在离校前三天通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服务台,并办理退房手续。

  3.修业期满的留学生,应于结业后5天内离校,不按期离校者,不再享受留学生待遇。